2012年1月3日 星期二

生命的伏筆

在生命的地圖上,縱有仙人指路,還是得親自走過千山萬水。

連續看了幾本敘述有關「巧合」的書,幾十個故事大同小異,一對情侶相愛之後,發現其實他們早就在人生的某個角落相遇過了,冥冥中似乎注定了今生就要在一起。

典型的例子是一對老夫妻,結婚三十年後因為必須搬家,開始整理舊照片,當兩個人各自拿出青少年時期珍藏的相本,互相交換看舊照片時,各自發現他們在中學時曾經同時參加一場園遊會,那天下午她在他看守的攤位,買了一包爆米花。她和同學在攤位前微笑合影,他成了背景的一部分。

認識三十幾年了,他們從來不曾聊起這一段往事,看見這張照片之後不勝唏噓,但開懷地認為老天像個小說家,早就在他們各自的生命歷程,留下共同的伏筆。他們後悔在過去相處的時光中,經常吵架、不懂珍惜,甚至還曾經有過離婚的念頭,差一點違逆了上天的旨意。

身為一個小說創作者,我很清楚伏筆的重要性。在前面的情節,潛伏一段小小的出其不意;可以在後段的故事,給讀者產生恍然大悟的驚奇。

但是,在真實的生命裡,順序卻是倒過來的。我們總要承受了很多遺憾的事,回頭往前去看,才發現很多經歷都是重要伏筆。「此情可待成追憶,只是當時已惘然。」於是,成為「事後孔明」的我們,只能埋怨自己,為什麼當時會錯過了重要的契機。

在追悔的同時,我們往往忽略了一件事:從前的哪一場相遇,充其量也只不過是一個小小的伏筆,至於這個伏筆,究竟象徵著是好、是壞,是福、是禍,並非當時可以辨識,必須要看看往後的結局,才能斷定。

就像熱衷算命的人一樣,總以為先看清楚預言的標記,就可以省略摸索的過程,但真實的人生總沒有那麼簡易,縱有仙人指路,還是得親自走過千山萬水。該後悔的,不是錯過伏筆的暗示,而是在過程中沒有真誠以對地珍惜。
最難得的簡單法則:

以珍惜的心情善待彼此,才能在未知中發現驚喜。
回首的時候,了無遺憾,是一種純淨的美麗。

Orignal From: 生命的伏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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