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緣的人,總是在花好月圓的時候相遇,在剛好的時間明白應該明白的事,才能在剛好的時刻說出剛好的話,結成剛好的姻緣。
而無緣的人,就總是彼此錯過了。
若真的能就此錯過的話倒也罷了,因為那樣的話,就如同兩個一世也沒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樣,既然不相知,也就沒有得失,也就不會有傷痛,更不會有無緣的遺憾了。
遺憾的是那種事後才能明白的「緣」,總是在「互相錯過」的場合發生。
總是在擦身而過之後,才發現,妳曾經對我說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話語,可是,在你說話的時候,我為什麼聽不懂呢?
而當我同過頭來,在人群中慌亂地重尋你時,你為什麼又消失不見了呢?
作家苦苓講過一個他自己的故事,他年少時,曾經和一位少女經常見面,也談得很愉快,可是都未曾互相表白,也沒有留下彼此的地址;分手多年後,他始終覺得是一段甜美的回憶。
當他成名後,公開過這段往事。
女孩看到了,寫了一封沒有地址的信給他,告訴他,她就是那個女孩,現在已經結婚了,也記得那段往事;寫信給苦苓,只是要告訴他,她知道,他很好;也讓他知道,她很好!
這樣的結局,其實也很感人!
愛情的意義,不就是『你好,我就好』嗎?
Orignal From: 錯失的因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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