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話說得很貼切。
戀人始終那麼喋喋不休,在旁人眼裡好似聒噪蟬鳴,想把一生的心曲通通在有限光陰裡,唱給有緣人聽個清楚。
吉蘿拉瑪‧琵蔻蘿蜜妮(Girolama Piccolomini)這樣寫給她鍾情的男子。
她的確有一堆話,一堆心聲要說給他聽。
因為她愛他,永遠不怕沒話說。
說情話,需要勇氣的,尤其對處於十八世紀下半葉,兩性道德依然保守的英國婦女,何況她還是一位有夫之婦。
愛情讓我們困惑,因為再怎麼理性的人,都會在萬分之一不理性的機率下飛蛾撲火;而再怎麼用情緒思考的人,又都可能在一瞬間的理性光照下,毅然決然走出感情的泥淖。
萬分之一的理性,或不理性,就是一粒火苗,一顆種子,在最貧瘠的土壤上,都有機會燎原,或破土茁壯。
愛情的王國,沒有不可能的事。
但癡情的吉蘿拉瑪好像只說對了一半。
當一個人深愛另一個人時,會迫不及待想說出一切心裡的話,然而,被愛的人呢?
他若無意,對那些摯愛的言語,會有話可說嗎?
癡情的人,勢必要面對這可能的殘忍。
吉蘿拉瑪,這位勇敢的已婚女子,老天並沒有給她的癡情一個好回報。
她深愛的男人,一直保持緘默,終其一生沒有回應她的追求。
當我們愛一個人時,不怕沒有話說;但被愛的人若無法回報等同的愛,他一定沒話可說。
上帝是公平的,祂既讓愛情滋潤乾涸的靈魂,祂也讓愛情感動不了的靈魂永遠不想打開緊閉的窗。
上帝的公平,讓我們看到愛情的溫柔與殘酷。
兩情若相悅,愛情就溫柔可人;反之,則殘酷得可怕。
被愛情沖昏腦袋的,說了很多話,說了話的就會留下歷史;不願被愛的人,相對顯得寂寞,我們不容易了解他們在想些什麼。
像吉蘿拉瑪如此癡情者,不分男女,在愛情文獻裡比比皆是他們的痴言顛語,說他們是愛情國度裡的「主流勢力」並不為過,世人歌頌的愛情宣言十之八九出自他們。
他們或許在實際愛情上是輸家,在人類綿延的愛情史上,卻是聲音最大的贏家。
我不免同情那些被愛卻因無法接受,又不知怎麼辯解無辜的「非主流勢力」了。
類似那個被吉蘿拉瑪深愛的男人,他在想什麼呢?
當吉蘿拉瑪不惜一切,不怕身敗名裂的不斷寫情書給他,他為什麼不會被感動,或接受這場愛戀呢?
好可惜,我找不到什麼資料可以解答。
也許,「就是不會被感動」,已經算答案了吧。
我們要因為對方一意的癡情,就點頭接納對方嗎?
就算我們最終會被感動,但「感動」等於「愛情」嗎?
如果能在「愛情」的語義裡填充替代進「感動」,那愛情就很像慈善事業,很像宗教訴求了。
我有把握回答的是,我可以被很多事感動,對愛情,我絕對不會因感動而去愛。
不會因感動而去愛。
你喃喃重複著這句話。
我知道,很殘忍。
可是只因對方誠意足,愛戀深,我們就應該被感動而接受愛情嗎?
愛情令人感動,是在雙方都感動於對方真摯的前提下,才有意義的。
深愛的一方,永遠會說出動人的話語,「我迷失在愛情的深淵裡。」、「我親吻你,我為你畫一幅愛的圖像。」、「我吻你一百遍,我溫柔的擁抱你,我用想像力繪一張有你有我的畫,沒有旁人也沒有旁物。」、「我要在你心靈的耳朵旁傾訴。」、「我的夢裡都是你。」噯!這樣的情書,我可以舉出千千百百封,不管出身高低,不論男男女女,倘若掘開了愛情的礦苗,於他,就是一座豐富的寶藏。
情書再美麗,卻叩不開那些無動於衷者的窗扉。
沒辦法,就是沒辦法。
我何必在你的畫裡,我何必要聽你傾訴,我何必要任你擁抱,我何必在乎你墜落,我何必陪你入夢。
相應於那些痴心人的癡情,這些何必實在太傷人了,但你若不何必,苦的必然是自己。
有時候,我會這樣想,為了不傷人,戀人要先學會拒絕吧。
拒絕被你不愛的人感動,拒絕自己心軟。
老天很公平,我們有一天也會被某一個人拒絕,而且可能被拒絕得極其殘酷。
由於我們曾經拒絕過別人,唯其如此,我們當能體諒對方的拒絕。
愛情不就這樣,人生不就這樣,溫柔只等投緣的人。
Orignal From: 我們愛一個人時,永遠不會沒話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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