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什麼時候人要接受婚姻的束縛,這種的約束是兩性在強制對方不能離開;就算感情淡了、沒了,生活中剩下的只有無奈的抽插運動來滿足單方面的生理需求,卻依然被捆綁住,像被囚禁的鳥,只想往外飛。
很多人都認為結婚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,愛一個就要與她/他結婚,表示你/妳對這段感情負責;真的如此嗎?
唯一證明婚姻有存在的價值是愛情,當這感情不在時,婚姻是否還有繼續下去的必要?
感情何時變得如此狹隘?
說穿了,婚姻制度只是這個大男人主義社會下,一個束縛的工具而已,自私的將認為屬於自己的東西套牢;女性從小就被教成要是一個遵守婦道,三從四德的女子,像是個生孩子的機器一樣,自己的喜怒感受都被壓抑,若另一半浪漫算妳幸運,若另一半冷淡也只有忍耐。
大部份的人都誤解了婚姻的真正意義,認為結了婚就跟他一輩子了;錯了吧!
結婚的真正意義是因為有了愛,是想要分享彼此的生活,而非介入;享受擁有彼此的快樂,而非佔有;想要給對方幸福,而非約束;是真心要給對方幸福,而非痛苦;人一輩子都在一直追尋快樂,愛上一個人,是因為對方能給妳快樂,結婚是因為要持續這種快樂,就算未來的日子少了些許浪漫、溫柔與體貼,但依然會感覺到幸福,這才是婚姻吸引人的地方吧!
許多人認為結了婚後,一些結婚前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,結果反而是越積越深。
很多的夫妻在婚後才發覺不合適,甚至才發覺自己並不愛對方,當初結婚的理由只是同情對方為自己付出那麼多,誤把同情當成了愛,在多年以後遇上了相愛的人,也只能"恨不相逄未嫁時"了。
還記得"人間四月天"裡,張幼儀說的話:『我可以不要你的愛,可是,我是你的人。』
如果婚姻生活走到了這個地步,那再苦撐下去實在是人間最慘的事了,人要負責的是感情、是自己,而不是那不公平的婚姻制度;如果你/妳現在有婚姻上的困擾,就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去過吧~分手總有千百個說不過去的藉口,但愛上一個人卻不需要理由,給自己離婚的藉口,重新追求自己的生活,這才是正確的路,再拖延下去,對雙方都是永久的傷害~
Orignal From: 追求幸福,而非約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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