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

撿到錢硬要酬勞?當天即捐出

自由 更新日期:"2010/12/15 04:11"

〔自由時報記者吳仁捷、洪定宏/綜合報導〕法律系畢業的女子潘媛如,撿到李姓婦人遺失的2萬1000元,兩人相約在派出所歸還,卻傳成潘女強索3成「拾得物留置權」;潘女昨喊冤說,婦人堅持酬謝,她提議捐給母校高雄大學動物保護社;婦人也說,衷心感謝她拾金不昧。

美眉被罵翻 「快跳樓了」

事件經媒體報導,引發網友討論,還有網友「人肉搜索」出潘女,質疑潘女「劫貧濟狗」。昨天上午,60歲的林姓男子還帶著2歲大的孫子,拿著6000元到警局表示要給李婦,他對媒體說,年輕人要有惻隱之心,「愛心大家都要有!」後來被李婦婉拒。

潘女昨說,她家境寬裕,若有貪念,大可不必歸還,根本不會強取酬勞,網友的謾罵對她造成困擾,「壓力大得快跳樓了」。

李婦昨也透過警方,感謝拾金不昧的善心人,她說,老公經商失敗,獨力扶養一雙兒女,不想把事情鬧大;但潘女捐款時,將她名字曝光,對她也造成困擾。

高雄大學昨發表聲明強調,潘女是學校動物保護社前社長,李婦同意以自己名義捐給動保社,行為雖本意良善,但造成社會負面觀感,校方表達遺憾。

警方調查,28歲潘媛如畢業於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,13日與同學在台北縣土城拾獲李婦包包,內有2萬1000 元現金及手機;婦人急撥電話尋找,雙方相約廣福派出所歸還,李婦堅持包紅包,2女婉拒,最後潘女提議將6000元紅包捐給母校動保社。

潘女和李婦溝通捐款時,口氣較急躁,一旁志工誤以為潘女堅持依民法,扣留至多拾得金額3成當「酬勞」,潘女解說後,李婦同意捐款,潘女才收取6000元善款,事後再出具動保社捐款收據,由警方轉交李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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