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若權
是否愛得愈深的人,分手後的傷口愈難癒合?
在愛情中付出比較多的人,在分手以後也會比較難過。
說好了要分手,是兩個人都同意的決定,理由是個性不合,沒有誰對誰錯,但她還是非常、非常難過。
幾乎是每天以淚洗面,經過了好幾個星期,她還不停用悲傷的語氣對朋友說:「愛,像覆水難收。」
在交往的期間,他們常常為小事而摩擦。
沒有演變成為爭吵不休的局面,多半歸功於她的無怨無求。
只不過,她總是希望自己深情付出之後,能夠換得對方的感動,而願意悔改。
至少,多配合她一點,不要讓她不斷地傷心、難過。
例如:她希望他不要常常和朋友玩得太晚回家,手機不通時、應該要盡速回覆留言,上網找美眉聊天可以、但不能約出來見面……可是,他始終沒有能夠做到。
為此,她詢問過幾個要好的朋友:「究竟是不是我對他的要求標準太高,他才會一直都做不好?」她很擔心自己誤會對方,以為對方也很愛她,只不過付出的方法不同而已。
朋友給她很正面的鼓勵說:「妳所要求的,都是最基本的。他連這些都做不到,怎麼配得上說他愛妳呢?」
即使朋友給她信心,支持她對愛情的要求,仍無助於她留住這段感情。
分手以後,她的痛苦也並沒有因為她從不犯錯而減少。
就這樣心情低潮地過了很長一段時間,她都沒有能夠走出失戀的困境。
直到有一天,她碰見他的一位很要好的朋友。
對方驚訝地發現她變得既消瘦、又憔悴,幾乎不成人形,很體貼的安慰她:「妳還在為那件事情難過嗎?」
她的直覺反應竟是問對方:「他是否也像我一樣難過?」
此刻,心中早有定見的她,仍必須很堅強地接受非常殘酷的答案,對方搖搖頭,拍拍她的肩膀說:「妳這樣,不值得。」
在愛情中付出比較多的人,通常在分手以後也會比較難過。
她從他的不難過,發現他真的沒有認真付出過,她並不需為了是否冤枉了他而感到愧疚,反而更加確定對方不值得自己這麼痛苦,從此了無遺憾、瀟灑地走。
Orignal From: 分手不是對等的難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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