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

無情人不要相簿

在協議離婚的過程中,我同意了前夫提出的嚴苛條件,放棄許多現實生活所需的金錢及物質。

當他仔仔細細地一項一項列出房子、車子、存款、股票、家具、電器時,我心中擔憂的卻是那三十幾本厚厚的相簿,「他如果硬是強要相簿,那可怎麼辦好?」

自從認識他以後,就像電視廣告上所說,我開始「用相片寫日記」。交往、結婚、生子,二十年來拍的相片,我都一一整理在相簿裏,詳詳細細地註明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,以及當時的心情和感觸。我總是想像,等我們滿臉皺紋時,戴著老花眼鏡坐在搖椅上,一起瀏覽這些相片,回想年輕時光的點點滴滴,那該是多麼浪漫啊!

「清單我列好了,你要不要看一下有沒有漏掉什麼?」他抬起頭對我揚揚手中寫得密密麻麻的紙。

「那三十幾本相簿怎麼分?」唯恐他以為我要獨佔相簿,我急急地解釋:「我知道相片很難分,尤其是合照,我們可以好好商量。」

「我不要相簿,你全部拿去。」見他如此爽快,一時令我瞠目結舌,不知道該高興還是悲哀?

曾有多少個深夜,我淚眼朦朧地翻著一本本相簿,回想過去的幸福甜蜜,不敢相信他的變心與背叛。顫抖的雙手撫摸過每一張相片,心中百轉千迴,煩惱到底要爭取哪一張?他肯給我嗎?擔心應該放棄哪一張?我捨得嗎?

現在,他那麼乾脆地表示「我不要相簿,你全部拿去」,我固然慶幸自己可以擁有所有的相簿;但另一方面,卻有一股椎心的悲哀刺痛我。原來,他真的一點都不留戀我們共同擁有的過去。我努力經營維護的感情、婚姻與家庭,他竟然毫不珍惜,二十年共同生活的美麗紀錄,他棄之如敝屣。

因為他不要任何一本相簿、一張照片,我才終於真正認清他。無情人,謝謝你把相簿全都給了我,更謝謝你讓我確定這段婚姻的無望,徹底死心的離開。

Orignal From: 無情人不要相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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