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30日 星期日

病狀好了還要繼續服藥嗎

常常在諮詢櫃檯或諮詢電話被問到:「病狀已好了,要繼續服藥嗎?」,事實上,很多媽媽怕小孩藥吃多了會影響抵抗力,老年人怕吃久了會影響肝腎,青壯年則希望靠自己的免疫力對抗殘餘的病魔。

有一些病狀好轉時,的確不需要一直服用藥物,比如短暫性頭痛、暫時性頭暈、偶爾性失眠等,僅需服用一些所謂的「症狀緩解」藥物即可。若是長期性、慢性、需要斬草除根的疾病,就需靠一定時間藥物的治療。如:高血壓、糖尿病、腎臟病、移植、心臟病等等。

例如當醫師診斷出高血壓疾病,服用降壓藥物後使血壓恢復正常,此時若擅自停止藥物使用,不但無法控制血壓,有些藥物甚至在突然停止使用後,會造成反射性血壓上升更高的現象,對病人的心臟反而會有更大的傷害。

另外常見細菌感染的疾病,比如中耳炎、肺炎、骨髓炎、心內膜炎等,當器官或組織受到細菌侵襲時,需要依賴足夠的抗生素,在足夠劑量與一定時間累積藥量下,才能將細菌除之而後快。

因此,需先了解自己的身體不適是症狀或是疾病,請教醫師或藥師後,再決定是否應該繼續服用藥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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