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若權
她的老公是個很有創意的人,下班之後常在家裡動腦筋。
朋友都很羨慕她有這樣的老公,她卻有苦難言。
畢竟,創意有很多種,有些創意很新鮮好玩,有些創意令人摸不著頭緒。
偏偏,她的老公屬於後面那一種。
例如:把好好的水壺挖兩個洞,說這樣澆花比較有效率;或把原子筆的筆蓋,加工成為可以挖耳朵的小耙子……總之,他就是想東想西,做出一些其實不是很必要、或有時會需要但成本太高的創意。
跨不過最低門檻
據說,她老公的夢想是把自己的創意申請專利,然後靠權利金來發大財。
他除了上班之外,幾乎犧牲了所有和家人相處時間,一頭栽入想要靠專利發財的美夢中。
但很多創意都過不了申請專利的最低門檻,要不然就是被別人捷足先登。
看到《遠見》雜誌上討論專利的主題,「台灣的創新發明很多,但是能成功商品化的機率只有千分之三,遠低於平均百分之三的國際水準。」
她才恍然大悟:原來,在台灣這個地方,跟她老公一樣想申請專利的人這麼多,但真正能夠把專利成功商品化的件數這麼少。
小創意沒大創新
為什麼「專利」不等於「獲利」?學者專家提供了很不同的看法,包括:不同領域的人才沒有溝通,從發明、設計、生產、到行銷,未能環環相扣地運行;還有,就是只有小創意沒有大創新等。
但是,我從朋友的丈夫身上,看到其他的問題,很多發明家的心態,還停留在「祖傳秘方」的階段,總是習慣閉門造車,沒有真正了解使用者的需求。
自己發明得很爽快,別人用起來卻不夠方便。
另一個問題是,若支付創意的成本高過於使用者願意付出的代價,消費者會自己尋找更值得的替代方案,再好的發明也只能束之高閣。
從創意到商品化,是行銷很重要的過程。而行銷最重要的意涵,是「產品」和「使用者」之間相對的觀點,過度自以為是,沒有考慮別人的立場,注定會行銷失敗。
行銷,最有趣的地方,就是它跟做人的道理很像。
不理會太太意見的老公,大概很難發明出很實用的東西來。
Orignal From: 專利不等於獲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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